食品抽检“波力海苔”菌落总数超标

海菜)菌落总数超标准。波力食品工业生产(昆山市)有限企业答复,存有双重标准才造成 查验結果不过关。广州市工商局昨天表明,商品不合规定,并早已做出停售解决。

 

波力:双重标准致商品不过关

 

波力食品工业生产(昆山市)有限企业有关责任人表明,广州工商局是依照2005年国家卫生部及國家精细化管理联合会公布的《藻类制品卫生标准》查验的,但波力企业是依照2009年國家质检总局和精细化管理联合会公布的国家行业标准GB/T 23596-2009《海苔》实行的,因为存有双重标准,造成 查验結果不过关。该责任人还表明,菌落总数和病原菌有不同之处,“病菌数量”指菌落总数,而不是病原菌。

 

新闻记者查看相关资料获知,在2009年的标准中,“微生物菌种指标值”中仅有大肠杆菌、霉菌和病原菌三项,除掉了2005年标准中的菌落总数这一项。

 

工商局:國家强制标准务必实行

 

昨天,广州工商管理局在官方网站公布《关于波力海苔抽样检验结果的说明》(下称《说明》)。《说明》称,广州工商管理局此次抽样检验藻类植物产品是依据國家强制标准GB19643-2005《藻类制品卫生标准》。

 

而波力海苔(调料海菜)宣称的国家标准为国家强制性标准GB/T23596-2009《海苔》,尽管该强制性标准中取消了对菌落总数的规定,可是國家强制标准GB19643-2005对菌落总数有要求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三章第十四条“强制标准,务必实行”的要求,尽管公司实行的强制性标准取消了菌落总数的规定,可是國家强制标准对菌落总数有要求规定的务必严格遵守。

 

对于此事,广州工商管理局觉得,此次抽样检验的波力海苔(调料海菜)不符合我国强制标准GB19643-2005《藻类制品卫生标准》规定。蓝天大队已于11月对市场销售不过关波力海苔(调料海菜)的代理商以书面形式告知行政强制执行,并对不过关食品给予停售及开展调研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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