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醛浸泡牛百叶 老板获刑2年3个月

 

 

牛百叶、毛肚、羊筋、凤爪等,全是老百姓生活起居中,常常服用的熟菜;但是一些沒有良心的店家,竟然动起歪脑筋,用化工用品——“室内甲醛”侵泡牛百叶。那样的事儿就产生在海曙区大国际市场熟菜区。

 

2009年起,55岁的包某动起来了歪脑筋,他在生产加工牛百叶时刚开始用室内甲醛等侵泡。

 

室内甲醛位居国家卫生部制订的《高毒物品目录》中,2008年就已被我国食品集中整治领导组列入第一批17种禁止使用的非服用物质之一。

 

据包某交待,这种化工品全是在一家化工厂店铺买的。用室内甲醛侵泡过的牛百叶,就算是以前早已霉变的,都是越来越又白又嫩看起来新鮮,吃起來也是嚼劲十足。历经侵泡的牛百叶,净重增涨多。

 

因为查出来紧,包某的加工活都会他坐落于江北区孔浦的熟食加工点内开展,活一般由他亲身担纲。仅有在太忙时,他才会让雇佣工人姚某帮助。

 

被抓捕后,包某给自己的个人行为辩驳说:“这种牛百叶侵泡后,我都用冷水过上两三次后再售出,应当不容易出什么问题。”

 

上年10月13日,海曙公安局端掉了包某的熟食加工点,现场破获3桶过氧化氢、11包片碱,10瓶室内甲醛和各种待生产加工的熟菜。装室内甲醛的玻璃瓶上,“腐蚀、化工用品”等好多个粗字非常晃眼。

 

新闻记者掌握到,这种熟菜一般批發给餐馆、餐饮店,也零售给一般顾客。

 

昨天,海曙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裁定了本案。

 

人民法院觉得,被告包某、姚某为牟取暴利,合伙人数次在生产、市场销售的食品中掺加有害的非食品原材料,已组成生产、市场销售有害、危害食品罪。在其中包某起关键功效,是首犯;姚某起主次功效,是从犯。最后,人民法院被判包某刑期2年三个月,姚某七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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