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的诊断标准通常依据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结果,主要涉及空腹血糖、服糖后1小时和2小时的血糖阈值。妊娠24-28周是常规筛查时间段,若首次检测异常需重复确认。
妊娠糖尿病的诊断需通过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完成。孕妇空腹8小时后检测基础血糖,正常值应低于5.1mmol/L。饮用糖水后分别监测1小时和2小时血糖,其阈值分别不得超过10.0mmol/L和8.5mmol/L。这三个时间点中有任意一项超标即可确诊。
诊断过程中需排除孕前已存在的糖尿病类型。部分孕妇可能在孕早期出现空腹血糖超过7.0mmol/L或随机血糖≥11.1mmol/L,这种情况属于糖尿病合并妊娠而非单纯的妊娠糖尿病。对于高龄、肥胖、有糖尿病家族史的高危人群,首次产检时即需进行血糖评估。
确诊后应及时启动规范化管理。建议孕妇在营养科指导下调整膳食结构,每日分5-6餐进食,碳水化合物摄入量控制在总热量的40%左右。每周进行3-5次中等强度有氧运动,如孕妇瑜伽或游泳。若生活方式干预1-2周后血糖仍不达标,应考虑使用胰岛素治疗,常用的包括门冬胰岛素注射液、地特胰岛素注射液等。定期进行胎心监护和超声检查至关重要,可有效预防巨大儿、新生儿低血糖等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