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度数超过600度一般属于高度近视。临床中通常将300度以下的近视称为轻度近视,300~600度之间为中度近视,超过600度则被界定为高度近视。但不同医疗机构在分类时可能存在细微差异。
1、近视分类标准目前国际疾病分类标准将高度近视定义为眼轴长度超过26mm或等效球镜度数超过600度。这一标准主要基于眼球结构改变的风险评估,当眼轴过度拉长时,眼球壁组织变薄,容易出现视网膜裂孔等病变。
2、潜在眼部风险高度近视患者发生视网膜脱离的概率是正常人群的10倍以上,还可能并发黄斑出血、青光眼等严重问题。临床数据显示,约30%的高度近视患者存在后巩膜葡萄肿等眼底改变,需每半年进行散瞳眼底检查。
3、病理性近视的特殊性有部分患者虽然度数未达600度,但通过光学相干断层扫描(OCT)检查已发现脉络膜萎缩、豹纹状眼底等器质性改变,这种情况属于病理性近视范畴,同样需要按照高度近视进行管理。
建议高度近视患者每年进行全面的眼科检查,包括眼压测量和眼底照相。日常应避免蹦极、跳水等剧烈运动,使用电子设备时保持40cm以上的阅读距离。若出现眼前闪光感、视野缺损等异常症状,应及时到眼科急诊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