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流产一般建议在怀孕49天以内进行,具体时间需根据超声检查结果及医生评估确定。若妊娠周数计算存在误差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况,药物流产的时间范围可能有所调整。
药物流产的时间范围主要与孕囊大小和妊娠周数有关。通常以末次月经第一天开始计算,妊娠天数不超过49天时,孕囊体积适中,药物流产的成功率较高。此时子宫对药物的敏感性较好,孕囊排出相对顺利。若超过49天,胎盘组织逐渐形成,药物流产可能导致不完全流产或大出血风险增加,此时可能需要结合清宫手术处理。
进行药物流产前必须通过超声检查确认宫内妊娠,排除异位妊娠可能。部分女性存在月经周期不规律的情况,实际妊娠周数可能与末次月经推算结果存在差异,需结合超声检查测量的孕囊大小综合判断。用药期间需严格遵循医嘱,按时服用米非司酮和米索前列醇,并留院观察孕囊排出情况。流产后需复查超声检查确认宫腔残留情况,必要时进行清宫处理。
若发现意外妊娠,建议及时前往正规医院妇科就诊。医生会根据超声检查、血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测结果及身体状况评估适宜终止妊娠的方式。药物流产存在一定比例的失败率和并发症风险,不可自行购买药物使用,必须在医疗机构全程监护下规范实施。流产后应注意休息,保持外阴清洁,遵医嘱复诊并落实避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