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糖控制满意的基本标准通常包括空腹血糖、餐后血糖、糖化血红蛋白水平、血糖波动范围以及个体化目标等。具体控制范围需根据患者年龄、病情及并发症情况调整。
1.空腹血糖
普通成年糖尿病患者空腹血糖一般建议控制在4.4-7.0mmol/L。对于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空腹血糖需更严格控制在小于等于5.3mmol/L;老年患者或合并严重并发症者可适当放宽至5.0-8.3mmol/L,以降低低血糖风险。
2.餐后血糖
餐后2小时血糖通常应小于10.0mmol/L,对于新诊断、病程短且无并发症的患者,建议控制在小于7.8mmol/L更佳。控制餐后血糖有助于减少血管内皮损伤,需通过饮食管理和药物干预实现。
3.糖化血红蛋白
反映近2-3个月平均血糖水平,普通成人建议控制在小于7.0%。年轻、病程短且无并发症者可设定小于6.5%,而高龄、频发低血糖或合并严重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可放宽至小于8.0%。
4.血糖波动
日内血糖波动幅度宜控制在小于等于4.4mmol/L,通过动态血糖监测评估。血糖波动过大会增加氧化应激反应,加速血管并发症发展,需通过规律饮食、合理用药和适度运动维持平稳。
5.个体化目标
需根据患者年龄、病程、并发症及认知能力综合制定。妊娠期需执行更严格标准,儿童青少年需兼顾生长发育需求,认知功能障碍者需设定更高安全阈值防止低血糖发生。
血糖控制目标需在医生指导下定期评估调整,建议每3个月检测糖化血红蛋白,结合自我血糖监测数据优化治疗方案。同时需关注血压、血脂等代谢指标综合管理,定期进行眼底、尿微量白蛋白等并发症筛查,以实现全面代谢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