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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产检时间和项目

耿敬华 妇产科 副主任医师

濮阳惠民医院 三甲

孕期的产检时间和项目需根据孕周进行系统安排,通常包括孕早期、孕中期及孕晚期的常规检查与特定筛查。通过定期产检可监测孕妇健康状况及胎儿发育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

1、孕早期(妊娠12周前)

孕早期需进行首次全面检查,包括血常规检查、血型、肝功能、肾功能、甲状腺功能等血液检查,以及B超确认宫内妊娠及胚胎发育情况。妊娠11-13周+6天需进行NT检查(胎儿颈项透明层厚度测量),联合血清学筛查评估染色体异常风险。此阶段还需建立孕期保健手册,记录基础血压、体重等指标。

2、孕中期(妊娠14-27周)

孕16-20周需进行唐氏综合征筛查或无创DNA检测,妊娠20-24周需通过三维/四维超声进行胎儿系统排畸检查(大排畸),评估胎儿各器官结构发育情况。妊娠24-28周需进行糖耐量试验(OGTT)筛查妊娠期糖尿病,同时复查血常规检查、尿常规。此阶段每4周进行一次产检,监测胎心、宫高、腹围等指标。

3、孕晚期(妊娠28周至分娩)

妊娠28-36周每2周产检一次,37周后每周一次。需定期进行胎心监护评估胎儿宫内状况,妊娠30-32周通过超声复查胎儿生长发育及羊水情况。妊娠34周后需进行B族链球菌筛查,妊娠38-39周评估分娩方式。晚期需监测血压、尿蛋白、胎位变化,排查妊娠高血压疾病及胎位异常等情况。

孕妇应严格遵医嘱完成各阶段产检项目,若出现胎动异常、腹痛、阴道流血或流液等情况需立即就诊。日常需保持均衡饮食,适量补充铁剂、钙剂,注意监测体重增长及血压变化。建议选择固定医院建档,便于系统管理孕期健康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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