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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乙型肝炎患者能哺乳喂养吗

史宇飞 感染科 副主任医师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三甲

若母亲乙型肝炎病毒载量较高或处于活动期,通常不建议哺乳;若病毒载量低且新生儿已接受规范免疫预防,一般可以哺乳。

乙型肝炎病毒主要通过血液、体液传播,乳汁中虽可能存在病毒,但新生儿口腔或消化道黏膜完整时感染风险较低。若母亲慢性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但病毒DNA载量低于检测下限,且新生儿出生后已及时接种慢性乙型肝炎疫苗和慢性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哺乳通常不会显著增加传播风险。世界卫生组织也指出,在规范免疫措施下,母乳喂养的益处大于潜在风险。但若母亲存在乳头皲裂、出血或乙型肝炎病毒复制活跃,病毒可能通过破损皮肤进入婴儿血液,此时应暂停哺乳。

哺乳期间需定期监测母亲肝功能及病毒载量,避免服用对婴儿有影响的抗病毒药物。若母亲正在接受哺乳期安全药物,仍可在医生指导下哺乳。日常哺乳前应清洁乳头,观察婴儿口腔是否有溃疡或损伤。若出现乳腺炎或乳头破损,需暂停哺乳并及时处理。

慢性乙型肝炎母亲应保持良好心态,遵循医嘱进行母婴阻断管理。无论是否哺乳,新生儿完成慢性乙型肝炎疫苗全程接种后,需在7-12月龄时检测慢性乙型肝炎表面抗体,确保免疫效果。哺乳期间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与产科及感染科医生沟通,制定个体化喂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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