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激光手术的禁忌症主要包括年龄不符、眼部疾病以及全身性疾病等,需严格评估手术条件。
1、年龄不符
激光手术通常要求患者年满18岁且近视度数稳定1-2年。未成年人眼球发育尚未成熟,近视度数可能持续变化,术后易出现回退。部分40岁以上患者可能因调节功能下降,术后出现老视或视近困难,需医生综合评估。
2、眼部疾病
角膜厚度不足、圆锥角膜、青光眼、活动性角膜炎、严重干眼症等患者不宜手术。例如,角膜过薄可能导致切削后结构脆弱,增加角膜扩张风险;圆锥角膜患者角膜形态异常,术后可能加速病情进展。青光眼患者眼压控制不佳时,手术可能加重视神经损伤。
3、全身性疾病
未控制的糖尿病、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关节炎)、免疫缺陷疾病等可能影响术后恢复。糖尿病患者血糖波动易导致伤口愈合延迟、感染风险增加;自身免疫疾病患者术后易出现角膜愈合不良或慢性炎症。妊娠期、哺乳期女性因激素水平变化可能暂时不符合手术条件。
进行激光手术前需完善角膜地形图、眼压、泪液分泌等检查,医生将结合个体情况判断是否适合手术。若存在禁忌症,可选择框架眼镜、隐形眼镜或其他矫正方式,避免强行手术引发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