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性近视与真性近视可通过睫状肌调节能力、散瞳验光结果以及治疗方式等维度进行区分。若长时间用眼后视力下降,但经休息或药物干预可恢复,多为假性近视;若视力无法自行恢复且伴随眼球结构改变,则可能为真性近视。
1、定义不同
假性近视是睫状肌持续性痉挛导致的暂时性视力下降,未发生眼球结构改变。真性近视则因眼轴增长或角膜曲率异常引起屈光力异常,属于器质性改变。两者本质区别在于是否存在可逆性。
2、检查方法不同
通过散瞳验光可明确鉴别。假性近视使用睫状肌麻痹剂后验光显示近视度数消失或显著降低,视力恢复正常。真性近视散瞳后仍存在近视度数,且矫正视力无法达到正常水平,可能伴随眼底豹纹状改变等器质性病变。
3、治疗方式不同
假性近视可通过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放松睫状肌,配合视觉训练、远眺放松等方法恢复。真性近视需佩戴框架眼镜、角膜塑形镜或进行屈光手术矫正,日常需控制用眼强度避免度数加深。
出现视力下降建议及时进行专业眼科检查,散瞳验光是明确诊断的关键步骤。确诊为真性近视后需遵医嘱选择适合的矫正方式,定期复查眼底及屈光度数变化,避免发展为高度近视引发视网膜脱离等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