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心理科主要诊治与心理、情绪及行为异常相关的疾病,通常包括抑郁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以及强迫症等。具体疾病类型需根据个体症状由专业医生评估判断。
1、抑郁症
以持续情绪低落、兴趣减退为核心症状,可能伴随睡眠障碍、食欲改变、注意力下降等表现。严重时可能出现自杀倾向,需通过心理评估结合临床表现确诊。
2、焦虑症
以过度担忧、紧张不安为主要特征,常伴心悸、出汗、颤抖等躯体症状。惊恐障碍、广泛性焦虑障碍等亚型需通过发作频率和症状特点进行鉴别。
3、精神分裂症
属于重性精神障碍,典型症状包括幻觉、妄想、思维紊乱及社会功能退化。该病需通过长期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结合社会功能康复训练。
4、双相情感障碍
表现为躁狂与抑郁交替发作,躁狂期可出现情绪亢奋、活动激增、冲动行为等。需心境稳定剂配合心理治疗进行干预,防止病情反复。
5、强迫症
以反复出现的强迫思维及强迫行为为特征,如反复检查、计数或过度清洁。认知行为疗法联合抗抑郁药物是常用治疗方案。
若出现持续两周以上的情绪异常、认知功能改变或行为紊乱,建议及时至精神心理科就诊。诊断需通过标准化量表评估、病史采集及必要的实验室检查,治疗方案应严格遵医嘱执行,避免自行调整药物或中断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