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不同阶段使用黄体酮的适应症、剂量及给药方式存在差异,通常需根据具体孕周及孕妇情况进行调整。孕早期、孕中期和孕晚期对黄体酮的应用各有不同要求,建议在医生指导下规范用药。
1、孕早期(孕12周前)
孕早期黄体酮主要用于黄体功能不足、复发性流产或辅助生殖技术后的黄体支持。常用给药方式包括口服地屈孕酮片、肌注黄体酮注射液或阴道用黄体酮凝胶。此阶段需监测血清孕酮水平,但需注意孕酮值存在个体差异,不可盲目补充。用药期间需观察阴道出血、腹痛等症状变化,避免过度治疗导致不良反应。
2、孕中期(孕13-28周)
此阶段黄体酮应用相对较少,主要用于宫颈机能不全患者。对于宫颈缩短或宫颈环扎术后的孕妇,可能选择阴道用黄体酮栓剂(如黄体酮缓释凝胶)降低早产风险。给药剂量通常较孕早期减少,需定期超声监测宫颈长度变化。需警惕长期使用可能引发的肝功能异常、血栓风险增加等并发症。
3、孕晚期(孕28周后)
此阶段原则上不推荐常规使用黄体酮。仅在特殊情况下,如既往有34周前自发性早产史且当前单胎妊娠者,可能使用阴道黄体酮制剂延长孕周。禁止肌注黄体酮油剂,因可能诱发宫缩。需严格监测胎心、宫缩及凝血功能,妊娠满36周后需立即停药。
黄体酮的使用需严格遵循产科指征,不同孕周对应的禁忌证和注意事项存在差异。建议孕妇定期进行产前检查,根据超声、激素水平及临床症状动态调整治疗方案。自行增减药量或更改用药方式可能影响胎儿发育,出现头痛、乳房胀痛等不良反应时应及时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