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腹血糖高一般建议复查2~3次,具体次数需根据初次检测结果及个体情况综合判断。初次发现空腹血糖偏高时,通常需要连续监测以排除偶然因素影响,并结合糖化血红蛋白等指标进一步评估。
1、初次发现血糖偏高
若空腹血糖在6.1~7.0mmol/L(空腹血糖受损范围),建议1周内复查2次,可选择不同日期的清晨测量。若两次结果均异常,需进行糖耐量试验或糖化血红蛋白检测。例如某患者首次测得6.5mmol/L,隔日复查6.3mmol/L,即达到复查标准。
2、已确诊糖尿病
正在接受治疗的患者,建议每月至少复查1次空腹血糖,同时结合餐后血糖和糖化血红蛋白值。对于调整治疗方案者,需在调整后3天内连续监测,如胰岛素剂量改变后每日监测空腹血糖。
3、临界值波动情况
当空腹血糖在正常高值(5.6-6.0mmol/L)徘徊时,建议每3个月复查1次,持续观察1年。特别是伴有肥胖、家族史等高危因素者,研究显示这类人群年转糖尿病率为5%-10%。
空腹血糖检测需在禁食8-12小时后进行,采血前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波动。建议使用医院检验科静脉血检测,比指尖血检测准确度高15%-20%。若复查结果持续异常,应及时到内分泌科就诊,通过75g葡萄糖耐量试验等检查明确诊断。日常应注意记录饮食和运动情况,为医生提供完整的血糖管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