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眼手术术前需满足年龄达标、度数稳定、眼部健康、角膜条件合格以及无全身禁忌等条件。具体手术条件需根据术前检查结果由医生评估后确定。
1、年龄达标
患者年龄需满18周岁,且不超过50岁。由于未成年人眼球发育尚未稳定,术后可能出现度数回退;而50岁以上人群可能合并老花眼或白内障,影响手术效果。年龄范围内还需结合用眼需求,如参军、升学等可适当放宽标准。
2、度数稳定
近两年近视度数增长需≤50度/年。患者需提供至少两年的验光记录,确认屈光状态稳定。若度数持续加深,术后可能出现残余近视或再次近视,需推迟手术至度数稳定后再评估。
3、眼部健康
要求无活动性角膜炎、圆锥角膜、青光眼、严重干眼症等疾病。术前需通过裂隙灯检查、眼压测量、泪液分泌试验等排除眼部病变。若存在睑缘炎、结膜炎等感染性疾病,需治愈后再考虑手术。
4、角膜条件合格
激光类手术要求角膜厚度≥480微米,术后残留基质床厚度>250微米。角膜形态需规则,无瘢痕或云翳,且屈率异常值<47D。对于角膜偏薄者,可选择ICL晶体植入术,但前房深度需>2.8mm。
5、无全身禁忌
糖尿病血糖需控制在正常范围,避免术后愈合不良。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手术。长期服用激素或免疫抑制剂者,可能影响角膜修复,需调整用药后再评估。
近视眼手术需在正规医疗机构进行全套术前检查,包括角膜地形图、波前像差、眼底oct等20余项检查。患者术前需停戴隐形眼镜1-2周,严格遵医嘱使用抗生素滴眼液。术后需定期复查,避免揉眼并科学用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