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流产一般适用于怀孕49天以内的早期妊娠,具体时间需根据孕囊大小及个体情况综合评估。若超过7周,需医生判断是否适合,超过10周通常不建议使用。
药物流产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受妊娠周数影响较大。怀孕7周内进行药物流产,孕囊体积较小,药物引发的宫缩能够较顺利排出妊娠组织,成功率相对较高。若妊娠周数超过7周但不足10周,可能存在不完全流产风险,需通过超声检查孕囊直径是否在2.5厘米以内,并结合孕妇肝肾功能等身体状况综合评估。超过10周后胎盘形成较完整,药物难以有效促使胚胎排出,强行用药可能导致大出血等并发症。
进行药物流产前需进行血常规检查、凝血功能、B超等检查排除异位妊娠。流产后需观察出血情况,两周后复查超声检查确认妊娠物是否完全排出。若出现持续腹痛、发热或出血量超过月经量,应立即就诊。需注意药物流产属于处方医疗行为,必须在正规医疗机构医生监护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