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排畸检查通常建议存在高龄妊娠、家族遗传病史、异常妊娠史、孕期接触致畸因素或超声检查异常等高危因素的孕妇进行,有助于排查胎儿发育异常。
1.高龄妊娠
孕妇年龄超过35岁属于高龄妊娠,卵子质量可能下降,胎儿染色体异常风险增加。大排畸检查可通过超声检查详细评估胎儿结构,筛查唐氏综合征等染色体疾病风险。
2.家族遗传病史
若夫妻双方或直系亲属有先天性心脏病、神经管畸形等遗传病史,胎儿发生结构畸形的概率较高。大排畸可结合羊水穿刺术进一步确认胎儿健康状况。
3.异常妊娠史
既往有自然流产、胎儿停育或生育过畸形儿的孕妇,再次妊娠时胎儿异常风险上升。此类孕妇需通过大排畸重点监测胎儿心脏、颅脑、脊柱等关键器官的发育情况。
4.接触致畸因素
孕早期接触辐射、化学毒物、致畸药物或感染风疹病毒等,可能干扰胎儿器官形成。大排畸可针对性检查胎儿是否存在小头畸形、肢体缺损等异常。
5.超声检查异常
NT增厚、唐筛高风险或常规B超发现胎儿生长受限、羊水量异常等情况时,需通过大排畸的系统性筛查排除消化道闭锁、肾脏发育不全等问题。
建议孕妇按时进行产前检查,若存在上述高危因素,应在孕20-24周遵医嘱完成大排畸检查。检查前后保持情绪稳定,避免过度焦虑影响胎儿发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