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养生网

肠易激综合征的诊断标准是什么

胡佳 中医消化科 副主任医师

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三甲

肠易激综合征的诊断主要基于反复发作的腹痛、排便习惯改变以及排除器质性疾病。根据罗马IV标准,需满足腹痛反复发作且与排便相关,同时伴随排便频率或性状改变,症状持续至少6个月,近3个月内每周至少出现1天。

1、反复发作的腹痛

患者腹痛或腹部不适感需在近3个月内平均每周至少出现1天,且与排便有关。疼痛可能在排便后缓解,也可能因排便频率或粪便性状改变而出现。这种腹痛通常不伴随夜间痛醒,也不会进行性加重。

2、排便习惯改变

诊断需符合排便频率异常或粪便性状异常中的至少一项。排便频率异常表现为腹泻型每周超过3次稀便或水样便,便秘型每周少于3次排便。粪便性状改变可参考Bristol粪便分型量表,腹泻型为6-7型,便秘型为1-2型,混合型则在两者间交替。

3、排除器质性疾病

需通过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检查排除炎症性肠病、肠道感染、乳糖不耐受等疾病。常规检查包括血常规、粪便常规及隐血试验、C反应蛋白检测,必要时进行结肠镜检查。对于40岁以上新发症状患者或存在报警症状(体重下降、夜间腹痛、便血等)者,必须进行深入检查。

若出现符合上述标准的症状,建议及时到消化内科就诊。医生会根据具体症状分型(腹泻型、便秘型、混合型)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同时指导患者记录饮食日记、调整生活方式,必要时结合药物治疗和心理干预。

推荐文章

推荐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