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部位体温标准判定发烧需根据测量位置调整正常范围。通常腋温、口温、耳温、额温及肛温因测量方式不同,发热标准存在差异。
腋窝体温正常范围约36℃-37℃,若测量值≥37.5℃视为发热。测量时需将体温计完全夹在腋窝中央,保持5-10分钟,剧烈运动或衣物过厚可能导致数值偏高。口腔体温正常值在36.3℃-37.2℃,超过37.5℃可判定异常,测量前半小时应避免进食冷热饮。耳温枪通过检测鼓膜温度反映核心体温,正常范围35.8℃-37.5℃,超过38℃需警惕发热,需注意正确对准耳道测量。
额温枪测量颞动脉温度时,正常值35.8℃-37.5℃,≥38℃为发热标准,但易受环境温度影响需复测确认。直肠温度最接近人体核心温度,正常范围36.6℃-37.8℃,≥38℃视为发热,常用于婴幼儿测量,需使用专用肛温计并涂抹润滑剂。
测量体温建议选择同一部位、同一时段进行动态监测。若发现体温异常升高且伴有寒战、头痛等症状,或婴幼儿体温超过38.5℃,应及时就诊。使用电子体温计需定期校准,水银体温计需注意安全防护,各类测温设备均需严格遵循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