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光眼确实存在导致失明的风险,但具体风险程度因人而异,与病情进展速度、治疗时机及依从性密切相关。若未及时干预或病情控制不佳,可能造成不可逆的视神经损伤,最终影响视力。
青光眼的失明风险主要与以下几个因素相关。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通常进展缓慢,早期规范治疗可有效延缓视力损害;而急性闭角型青光眼发作时眼压急剧升高,可能在数日内造成视功能严重受损。中晚期青光眼患者因视神经萎缩范围扩大,视野缺损程度加重,失明风险显著增高。治疗依从性差的患者,如自行停药、不定期复查眼压,会导致眼压波动加速病情恶化。此外,存在糖尿病、高度近视或青光眼家族史的人群,视神经对眼压的耐受性较低,更易出现进行性视力丧失。
确诊青光眼后需严格遵循医嘱使用降眼压药物,如布林佐胺滴眼液、曲伏前列素滴眼液等,必要时接受激光或手术治疗。建议每3-6个月进行视野检查、OCT视神经纤维层分析等监测,日常生活中避免长时间暗环境用眼、情绪剧烈波动等诱发眼压升高的因素。早期诊断和规范治疗可使多数患者终身保留有用视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