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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功能检查包含哪些内容

王安安 眼科 副主任医师

南昌大学附属眼科医院 三甲

视功能检查通常包括视力检查、视野检查、色觉检查、立体视觉检查、对比敏感度检查、眼球运动检查以及双眼视功能检查等内容,这些项目可综合评估视觉系统的功能状态。

1、视力检查

通过视力表测量中心视力,可判断黄斑区视功能是否正常,常用国际标准视力表或对数视力表,检查时需单眼遮盖逐行辨认视标。

2、视野检查

利用自动视野计或手动动态视野检查法,评估视网膜各区域对光的敏感度,能发现青光眼、视神经病变引起的视野缺损。

3、色觉检查

采用色盲本或色相排列测试,检测视网膜锥细胞对颜色的辨识能力,常用于筛查先天性色觉异常或视神经疾病导致的色觉障碍。

4、立体视觉检查

通过立体图或偏振光眼镜检测双眼三维空间感知能力,立体视锐度低于60秒弧可能存在弱视或斜视问题。

5、对比敏感度检查

使用正弦光栅图评估视觉系统在不同空间频率下的对比度识别阈值,对早期青光眼、屈光介质混浊等病变敏感。

6、眼球运动检查

包括平滑追踪、扫视运动、集合运动等测试,可发现眼外肌麻痹、核上性眼肌麻痹等运动功能障碍。

7、双眼视功能检查

通过worth四点灯、Bagolini线状镜等方法评估双眼融合功能,判断是否存在复视、抑制等双眼视异常。

建议40岁以上人群每年进行基础视功能筛查,青少年在生长发育期应加强立体视和眼球运动检查。若检查中发现视力下降、视野缺损等问题,需及时到眼科进行详细病因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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