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养生网

哪些人群不宜接受碘-131治疗

耿敬华 妇产科 副主任医师

濮阳惠民医院 三甲

甲状腺功能亢进或甲状腺癌患者在考虑碘-131治疗时需谨慎,部分人群可能因特殊情况不宜接受该治疗,主要包括妊娠期女性、哺乳期女性、计划短期内怀孕者、对碘过敏者以及存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1.妊娠期女性

碘-131具有放射性,可能穿透胎盘屏障影响胎儿发育,尤其是妊娠早期胎儿器官形成阶段,辐射暴露可能导致畸形或流产。接受治疗后至少6个月内也应避免怀孕。

2.哺乳期女性

放射性碘可通过乳汁进入婴儿体内,损害其甲状腺功能。需提前停止哺乳,并等待乳汁中放射性物质完全代谢后再恢复喂养,通常需间隔4周以上。

3.计划短期内怀孕者

碘-131在体内代谢周期较长,残余辐射可能对生殖细胞或胚胎产生不良影响。建议女性治疗后至少6个月再考虑妊娠,男性患者也应避孕3个月。

4.对碘过敏者

治疗使用的碘-131可能引发过敏反应,如皮疹、喉头水肿甚至过敏性休克。此类人群需提前进行碘过敏试验,确认阴性后方可考虑治疗。

5.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

碘-131主要通过肾脏排泄,肝功能检查异常可能影响药物代谢,而肾功能下降会导致放射性物质滞留体内,增加全身辐射暴露风险,需评估肝肾代偿能力。

存在上述情况的患者应主动向医生说明自身状况,由专科医生综合评估治疗利弊。治疗前需进行妊娠试验、甲状腺摄碘率测定及肝肾功检查,确保治疗安全性。替代治疗方案如抗甲状腺药物或手术切除需在医生指导下选择。

推荐文章

推荐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