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淋巴瘤的临床分期标准通常采用AnnArbor分期系统,并结合Cotswolds修订内容进行细化。该分期系统主要用于评估病变范围及全身症状,对治疗方案选择和预后判断有重要指导意义。
AnnArbor分期将恶性淋巴瘤分为四期。1、Ⅰ期:肿瘤局限于单个淋巴结区域或单个结外器官局部受累,例如仅颈部淋巴结肿大或胃部局限性侵犯。2、Ⅱ期:病变累及横膈同侧两个或更多淋巴结区域,或同时存在结外器官同侧受累,如同时出现腋窝和纵隔淋巴结肿大。3、Ⅲ期:横膈上下均有淋巴结区域受累,可能伴有脾脏受累,例如颈部与腹腔淋巴结同时存在病灶。4、Ⅳ期:肿瘤广泛播散至一个或多个结外器官,如骨髓、肝脏或肺部多发性浸润,常伴随全身机能下降。
分期还需结合全身症状标注,若患者存在不明原因发热、夜间盗汗或半年内体重下降10%以上,则标注为B症状;若无上述表现则为A症状。例如Ⅲ期伴有发热可标记为ⅢB期。
具体临床分期需通过体格检查、影像学评估及骨髓活检综合判断。患者应配合医生完成PET-CT、血液学检测等检查,根据病灶分布特点和生物学行为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治疗期间需定期复查评估分期变化,避免擅自调整药物或中断疗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