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心脏病的处理方式通常包括产前检查、药物治疗、终止妊娠、分娩方式选择以及产后护理等,需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制定个体化方案。建议孕妇积极配合医生进行规范诊疗,以降低母婴风险。
1、产前检查
孕妇应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尤其需监测心脏功能,包括心电图、心脏超声等。建议由产科医生和心血管医生共同评估,及早发现心力衰竭、心律失常等并发症,并调整检查频率。
2、药物治疗
若出现血压升高或心功能不全,可遵医嘱使用拉贝洛尔片、硝酸甘油片、地高辛片等药物控制症状。用药需严格遵循安全性评估,避免使用可能影响胎儿的药物,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
3、终止妊娠
对于心功能Ⅲ-Ⅳ级、肺动脉高压或既往有心力衰竭史的孕妇,若妊娠加重心脏负担,需考虑在孕早期终止妊娠。终止时机需综合孕周、胎儿存活率及孕妇身体状况决定。
4、分娩方式选择
心功能Ⅰ-Ⅱ级且无产科禁忌证者,可在严密监护下尝试阴道分娩;若存在严重心脏病变或产科指征,建议选择剖宫产。分娩期间需持续监测生命体征,控制输液速度,预防急性心力衰竭。
5、产后护理
产后72小时内仍需密切监测心率、血压等指标,尤其是回心血量增加阶段。注意预防感染,可遵医嘱使用头孢类抗生素。建议延迟哺乳至病情稳定,避免过度劳累。
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需保证每日10小时以上睡眠,采取左侧卧位改善循环,限制钠盐摄入。若出现呼吸困难、咯血或持续性心悸等症状,应立即就诊。所有治疗均需在产科和心血管专科医生指导下进行,避免自行调整药物或延误干预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