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检查时间表通常分为孕早期、孕中期和孕晚期三个阶段,每个阶段有不同的检查项目和频率。具体安排需结合孕妇个人健康状况及医生建议进行调整,确保母婴安全。
1、孕早期(1-12周)
孕早期需在怀孕6-8周进行首次产检,确认宫内妊娠并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此阶段重点检查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血型、乙肝五项、HIV筛查及甲状腺功能检测。孕11-13周需通过B超测量胎儿颈项透明层厚度(NT检查),初步评估胎儿染色体异常风险。
2、孕中期(13-27周)
孕中期每4周进行一次产检,15-20周需进行唐氏综合征筛查或无创DNA检测。孕20-24周需通过三维或四维彩超完成胎儿系统超声检查(大排畸),观察胎儿器官发育情况。孕24-28周需进行妊娠期糖尿病筛查(OGTT试验),同时复查血常规、尿常规及铁蛋白水平。
3、孕晚期(28周至分娩)
孕晚期产检频率增加至每2周一次,36周后每周一次。此阶段需持续监测胎心、胎位及孕妇血压、体重变化。孕32-34周通过B超评估胎儿生长发育、羊水量及胎盘成熟度。孕37周后需进行产前全面评估,包括胎心监护、骨盆测量及分娩方式讨论,为分娩做好准备。
孕期应严格遵循医生制定的检查计划,若出现腹痛、阴道出血、胎动异常等情况需立即就医。日常注意均衡饮食、补充叶酸和铁剂,保持适度运动,避免过度劳累,定期与产科医生沟通身体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