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B超检查的时间安排需根据妊娠周数及检查目的确定,通常建议在停经6-8周、11-14周、20-24周、28-32周以及临产前等阶段进行。通过B超检查可评估胎儿发育情况,建议遵医嘱按时完成检查。
1、停经6-8周
此时需进行首次B超检查,主要目的是确认是否为宫内妊娠,排除异位妊娠风险,并观察孕囊、胎芽发育及胎心搏动情况。对于月经周期不规律的孕妇,可通过B超核实实际妊娠周数,为后续产检提供参考依据。
2、孕11-14周
此阶段需完成NT检查,即通过B超测量胎儿颈项透明层厚度,结合孕妇年龄、血液指标等综合评估胎儿是否存在染色体异常风险。该检查是早期唐氏筛查的重要组成部分,需严格把握时间窗以提高准确性。
3、孕20-24周
此阶段需进行胎儿系统超声检查筛查(俗称大排畸),全面评估胎儿头颅、脊柱、心脏、四肢等器官结构发育情况,排查严重先天性畸形。此次检查耗时长、要求高,建议选择具备产前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完成。
孕晚期B超主要用于监测胎儿生长指标、羊水量及胎盘成熟度,临产前需评估胎位及胎儿体重。需注意,若孕期出现腹痛、阴道流血等异常症状,需立即就医进行急诊B超检查。建议孕妇严格遵循产检计划,避免过早或过晚检查影响结果判断,检查前无需空腹但需适当憋尿(经腹B超)或排空膀胱(经阴道B超),具体方式由医生根据妊娠周数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