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辐射暴露后的紧急处理方法主要包括脱离污染源、去污处理、医学评估、药物治疗以及支持治疗等,需根据暴露程度采取相应措施。若怀疑存在放射性物质接触,应及时前往专业医疗机构处理。
1、脱离污染源
发生核辐射暴露后,首要措施是立即离开放射性污染区域,避免持续接触。需迅速脱下受污染的衣物并密封存放,减少放射性物质通过皮肤或呼吸道进一步吸收。转移至安全环境后,应避免用手触摸口鼻或眼睛。
2、去污处理
皮肤沾染放射性物质时,需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配合温和肥皂轻柔擦拭。冲洗方向应从污染较轻区域向较重区域推进,避免扩大污染范围。鼻腔、口腔可用生理盐水反复漱洗,眼部污染需用专用洗眼液处理。
3、医学评估
在完成初步处理后,应立即接受专业医疗检查。包括全身辐射剂量检测、血常规检查观察淋巴细胞变化,以及甲状腺功能、肝肾指标等生化检测。放射性核素体内污染可通过全身辐射扫描仪定位。
4、药物治疗
根据暴露类型使用促排药物,如碘化钾片可阻断甲状腺对放射性碘的吸收,普鲁士蓝胶囊用于排除铯-137等金属核素,二乙烯三胺五乙酸钙钠(促排灵)可络合钚、镅等超铀元素。骨髓抑制患者可能需要注射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5、支持治疗
针对急性放射病症状进行对症处理,如使用昂丹司琼注射液控制呕吐,静脉补液纠正电解质紊乱。重度骨髓抑制期需入住无菌病房,必要时进行成分输血或造血干细胞移植。
核辐射暴露后24小时内是医学干预的关键期,切勿自行服用未经医嘱的药物。专业医疗机构会根据辐射剂量仪检测结果制定个性化治疗方案,后期需定期监测血象变化和器官功能。对于心理创伤,建议同步接受专业心理干预和康复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