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5周通常可以在医生指导下进行药物流产,但需符合相关医学条件。药物流产的适用性需根据孕囊发育情况、孕妇健康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
药物流产需通过B超确认孕囊位置和大小。若B超显示孕囊已进入宫腔且直径适合,通常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米非司酮片联合米索前列醇片等药物终止妊娠。若存在孕囊未着床或发育延迟等情况,则需推迟用药时间。宫外孕患者禁止使用药物流产,需立即采取其他治疗方案。
孕妇患有哮喘、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或凝血功能障碍等疾病时,药物流产可能引发严重并发症。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或存在肝肾功能异常者,也需由医生评估风险后决定是否适用药物流产。用药期间需严格遵循医嘱,在具备急救条件的医疗机构内进行观察。
药物流产后两周需复查超声确认妊娠物排出情况。若出现持续腹痛、发热或阴道出血量超过月经量两倍,应立即就医。药物流产存在5%-10%的失败概率,如流产不全需及时进行清宫手术。建议妊娠女性在专业医师指导下选择适合的终止妊娠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