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水的适宜水温一般在25℃~40℃之间,接近人体体温的温水较为合适。水温过高或过低都可能对消化道产生不良刺激,具体选择需结合个人体质和需求。
1、过凉的水
水温低于10℃时可能刺激胃肠道黏膜,引起血管收缩和胃肠痉挛,导致腹痛、腹泻等症状。尤其对于消化功能较弱的人群,如老人、儿童或存在肠易激综合征的患者,饮用冷水可能加重不适。
2、过热的水
超过65℃的热饮可能烫伤口腔及食管黏膜,长期反复高温刺激会增加食管黏膜病变风险。世界卫生组织明确将超过65℃的热饮列为2A类致癌物,因此应避免饮用温度过高的水。
3、温水
37℃左右的温水与人体体温相近,能促进消化液分泌,帮助食物分解吸收,同时不会对消化道产生明显刺激。对于需要服药的人群,温水还能更好地溶解药物成分,提高生物利用度。
日常建议使用恒温水壶将水温控制在适宜区间,避免直接饮用未经冷却的热水或冰镇水。若饮水后反复出现胃痛、反酸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到消化内科就诊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