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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鸡肉是发物吗?什么病的患者不能吃

王雯 营养科 副主任医师

河南省人民医院 三甲

公鸡肉在中医理论中被认为是发物,容易诱发或加重某些疾病。患有皮肤病、过敏性疾病、发热性疾病、湿热证以及肝阳上亢等疾病的患者通常不建议食用。具体是否能够食用,需根据个人体质和病情判断。

1、皮肤病

中医认为公鸡肉性温,可能助热动风,可能加重湿疹、荨麻疹、银屑病等皮肤疾病的瘙痒或红肿症状。此类患者应尽量选择清淡的食材,避免辛辣刺激食物。

2、过敏性疾病

部分过敏体质人群对禽类蛋白质敏感,食用后可能诱发过敏性鼻炎、哮喘等疾病的发作。若存在明确过敏史,需严格忌口。

3、发热性疾病

感冒发热、肺炎等热性疾病患者食用公鸡肉可能助长体内热邪,影响退热进程。此时建议选择冬瓜、梨等清热滋阴的食物。

4、湿热证

湿热内蕴导致的黄疸、带下病、痛风等疾病患者,食用公鸡肉可能加剧湿热症状。这类人群需控制高嘌呤、高脂肪食物的摄入。

5、肝阳上亢

高血压、头痛眩晕等属于肝阳上亢证型的患者,过量食用可能引起血压波动或加重头晕等症状。日常饮食应以平肝潜阳的食材为主。

存在上述疾病的人群应谨慎食用公鸡肉,尤其在疾病急性发作期需严格遵医嘱控制饮食。若食用后出现不适,应及时停止并就医评估。健康人群适量食用公鸡肉一般不会引发问题,但仍需注意烹饪方式避免过于油腻。

科普文章,仅供参考。如有不适,请及时线下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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