哮喘的诊断标准通常包括典型症状、肺功能检查、气流受限的可逆性以及排除其他疾病等。具体诊断需结合临床表现和检查结果综合判断。
1、典型症状
哮喘患者常有反复发作的喘息、气促、胸闷或咳嗽,症状多在夜间或凌晨加重,接触冷空气、过敏原或运动后可能诱发。这些症状具有可变性,可能自行缓解或经药物治疗后改善,符合气道高反应性特征。
2、肺功能检查
通过支气管舒张试验或激发试验评估气流受限可逆性。使用支气管扩张剂后FEV1改善率大于等于12%且绝对值增加大于等于200ml,或激发试验显示气道反应性增高,均提示存在可逆性气流阻塞,是确诊的重要依据。
3、可变气流受限证据
可通过峰流速监测发现昼夜变异率大于10%,或使用支气管扩张剂后呼气峰流速值提高大于20%。肺功能检查显示阻塞性通气功能障碍且存在可逆性改变,是诊断的核心指标。
4、排除其他疾病
需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心源性哮喘、支气管异物等相鉴别。通过病史采集、影像学检查、心脏功能评估等方法排除其他可能引起类似症状的呼吸系统或心血管系统疾病。
出现疑似哮喘症状应及时到呼吸内科就诊,完善过敏原检测、血嗜酸性粒细胞计数等辅助检查。确诊后需在医生指导下制定长期控制方案,避免自行调整药物剂量或中断治疗,定期复查肺功能评估病情控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