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患者是否需要长期服用降压药物需根据病情程度、合并症等因素综合判断。通常确诊为原发性高血压、合并心血管风险或存在并发症的患者需遵医嘱长期用药。具体情况建议由心血管专科医生评估后决定。
1、确诊为原发性高血压
对于收缩压持续≥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的患者,在规范生活方式干预3-6个月后血压仍不达标时,通常需要长期服用苯磺酸氨氯地平片、缬沙坦胶囊、硝苯地平控释片等降压药物。这类患者血压调节机制已存在器质性改变,停药后可能出现反跳性高血压。
2、合并心血管高危因素
患有糖尿病、慢性肾病或已出现左心室肥厚、颈动脉斑块等靶器官损害的患者,即使血压轻度升高(如130-139/85-89mmHg),也需长期用药控制。这类人群发生心梗、脑卒中的风险较常人高2-3倍,需通过药物将血压严格控制在130/80mmHg以下。
3、继发性高血压控制后
由肾动脉狭窄、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等病因引起的继发性高血压,在病因治疗后血压仍高于正常值时,可能需持续使用α受体阻滞剂或醛固酮拮抗剂类药物。这类患者的血压调节系统已形成病理依赖,突然停药可能导致血压剧烈波动。
血压控制达标后切勿自行停药,应在医生指导下逐渐调整剂量。建议患者每周至少测量2次血压并记录,复诊时携带血压记录本供医生参考。若出现头晕、乏力等低血压症状,应及时就诊调整用药方案,避免擅自增减药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