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超过有效期后通常不建议继续使用,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可能存在风险,建议及时处理并更换新药。
药品的有效期是经过严格稳定性测试确定的,超过这个时间点可能出现有效成分降解、杂质增加或物理性状改变。例如,抗生素类药物失效后可能导致治疗失败,眼用制剂若发生污染可能引发眼部感染。某些特殊药品如硝酸甘油片,过期后不仅药效减弱,分解产物还可能产生毒性。
若发现药品过期,应避免自行服用或丢弃至生活垃圾。可咨询医疗机构或药房专业人员,了解当地药品回收途径。对于家庭常备药,建议每3个月检查一次有效期,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的温度、湿度条件储存,开封后的眼药水、口服液等需在开封后1个月内使用完毕。
日常用药管理应注意保留原包装和说明书,不同性状药品分开存放。若对药品质量存在疑虑,即使未到有效期也应停止使用,及时寻求药师帮助可有效保障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