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肠炎是否具有传染性通常与病因有关。病毒、细菌或寄生虫感染引起的胃肠炎可能具有传染性,而非感染性胃肠炎一般不传染。
1、病毒性胃肠炎
诺如病毒、轮状病毒等可通过被污染的食物、水源传播,也可通过接触患者的呕吐物或粪便传播。此类胃肠炎在幼儿园、养老院等集体场所容易引发聚集性感染,患者需隔离至症状消失后72小时。
2、细菌性胃肠炎
沙门氏菌、志贺氏菌等致病菌主要通过粪口途径传播,食用未煮熟的禽蛋、生鲜乳制品或凉拌菜等高风险食物可能被感染。这类胃肠炎患者需要避免为他人准备食物,餐具需高温消毒。
3、寄生虫性胃肠炎
贾第鞭毛虫、溶组织内阿米巴等寄生虫可通过被污染的水源传播,在卫生条件较差的地区多见。患者粪便中的包囊可在环境中存活数周,接触污染土壤或水体可能感染。
4、非感染性胃肠炎
食物过敏、药物刺激、应激反应等引发的胃肠炎不具有传染性。此类患者常出现腹痛、腹泻等症状,但无需进行接触隔离,注意调整饮食即可缓解。
若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建议及时就诊明确病因。感染性胃肠炎患者应注意便后洗手,呕吐物需用含氯消毒剂处理,患病期间避免与他人共用餐具。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发现病例时,需做好环境消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