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过量需要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并尽快就医,一般可以通过停药观察、清除未吸收药物、使用解毒剂、血液净化及对症支持等方式处理。具体处理方法需根据药物种类、剂量以及患者反应综合判断,不可自行盲目处置。
1、停药观察
发现药物过量后需立即停止服用该药物,并密切监测患者的神志、呼吸、心率等生命体征。如患者意识清醒且无明显不适,可暂时观察是否出现延迟性中毒反应,但需避免继续用药加重中毒风险。
2、清除未吸收药物
若服药时间在1-2小时内且患者意识清醒,可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催吐,通过刺激舌根等方式排出胃内容物。对于昏迷患者或强腐蚀性药物过量,需立即进行洗胃治疗,使用生理盐水或特定洗胃液清除残留药物。
3、使用解毒剂
部分药物存在特异性拮抗剂,如苯二氮䓬类药物过量可使用氟马西尼,阿片类药物中毒可应用纳洛酮。解毒剂需严格遵医嘱使用,使用前需确认药物相互作用及禁忌证。
4、血液净化
对于已吸收入血且蛋白结合率低的药物,如巴比妥类、甲醇等中毒,可通过血液灌流或血液透析加速毒物清除。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常规治疗无效的重度中毒患者。
5、对症支持治疗
针对不同中毒症状给予相应处置,如呼吸抑制者需气管插管机械通气,心律失常者进行心电监护和抗心律失常治疗,同时注意维持水电解质平衡,预防并发症发生。
药物过量属于急危重症,需立即拨打急救电话或前往急诊科就诊。送医时应携带药物包装或残留物以便医生快速判断药物成分,转运过程中保持患者侧卧位防止误吸。切勿因患者暂时无症状而延误治疗,某些药物可能产生迟发性毒性反应,需住院观察至少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