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皮炎是放射治疗常见的皮肤反应,其临床表现通常包括红斑、脱屑、水疱、溃疡以及色素沉着等,具体表现与放射剂量及个体差异有关。若未及时处理,可能继发感染或形成瘢痕。
1、红斑
早期表现为照射区域皮肤发红、充血,常伴有灼热感和瘙痒。症状多出现在放疗开始后2-4周,皮肤毛细血管扩张导致局部血流量增加,部分患者可能出现按压后褪色的特征。
2、脱屑
随着放射剂量累积,表皮细胞再生能力受损,角质层异常脱落形成鳞屑。轻者呈细碎糠秕样脱屑,重者可出现片状脱皮,皮肤干燥紧绷感明显,尤其在关节活动部位易加重。
3、水疱
高剂量照射后真皮层血管内皮细胞损伤,导致组织液渗出形成透明或血性水疱。水疱直径可达数厘米,疱壁薄易破溃,常见于放射野皮肤皱褶处或潮湿部位。
4、溃疡
Ⅳ度放射性皮炎可累及真皮深层及皮下组织,出现边界清晰的坏死性溃疡。创面基底呈黄白色伴渗出,愈合缓慢且易合并细菌感染,常见于乳腺癌、头颈部肿瘤等大剂量放疗区域。
5、色素沉着
慢性期皮肤黑色素细胞异常活跃,表现为照射部位网状灰褐色斑片,可能伴随皮肤萎缩或毛细血管扩张。这种改变通常在放疗结束后数月逐渐显现,具有不可逆性。
患者日常需穿着宽松棉质衣物,避免摩擦受损皮肤。清洁时使用温水轻柔冲洗,禁用碱性肥皂或酒精类消毒剂。若出现渗液、化脓等感染征象,需立即至肿瘤科或皮肤科就诊,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抗菌敷料或外用药物,防止并发症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