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功能不全的分级通常采用纽约心脏病协会心功能分级和ACC/AHA分期两种方法,不同分级的症状表现和疾病严重程度存在差异。根据患者日常活动受限程度,可分为I级、II级、III级、IV级四个级别。
1、I级
患者日常活动不受限,普通体力活动不会引发呼吸困难、乏力或心悸等症状。该阶段属于心功能代偿期,患者心脏虽存在结构或功能异常,但尚未影响基本生活。
2、II级
体力活动轻度受限,休息时无症状,但快步行走、爬坡或剧烈活动后会出现心悸、气促等表现。此阶段属于轻度心功能失代偿,患者需适当减少高强度运动。
3、III级
体力活动明显受限,轻微活动如穿衣、洗漱即可诱发症状,静息状态下症状可缓解。此时心脏储备功能显著下降,常伴有下肢水肿、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等体征。
4、IV级
完全丧失活动能力,静息状态下持续存在呼吸困难、端坐呼吸,可能合并颈静脉怒张、肝脾肿大等体征。属于终末期心力衰竭,常需住院进行强化治疗。
需要注意的是,ACC/AHA分期系统从疾病发展角度分为A-D四期,其中D期对应NYHAIV级。建议出现活动后气促、夜间憋醒等症状时及时就诊心内科,通过心脏超声、BNP检测等手段明确心功能状态,早期干预可有效延缓疾病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