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GTT诊断糖尿病的标准主要依据空腹和服糖后2小时的血糖数值。正常空腹血糖应小于6.1mmol/L,服糖后2小时血糖小于7.8mmol/L。若空腹血糖≥7.0mmol/L或服糖后2小时血糖≥11.1mmol/L,则达到糖尿病诊断标准。
当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时,受试者需空腹8小时后饮用含75g葡萄糖的水溶液。空腹血糖处于6.1-7.0mmol/L之间称为空腹血糖受损,服糖后2小时血糖在7.8-11.1mmol/L之间属于糖耐量异常,这两种情况均提示糖代谢紊乱。若患者出现典型糖尿病症状且任意时间血糖≥11.1mmol/L,或两次不同时间检测达到上述标准,即可确诊糖尿病。
该检测需在标准条件下进行,测试前3天需保持正常饮食和体力活动。试验过程中应避免剧烈运动,吸烟及摄入其他食物。孕妇需采用妊娠期特殊诊断标准。对于无症状者需择日复查确认,血糖仪检测结果不可作为诊断依据,必须通过静脉血浆葡萄糖测定。确诊后应及时就诊,由医生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