眩晕症患者用药需注意药物过敏、肝肾功能不全、特殊疾病禁忌、药物相互作用以及自我用药风险等。具体用药方案需严格遵循医生指导,避免自行调整或停药。
1、药物过敏禁忌
部分眩晕症治疗药物如抗组胺类药物(苯海拉明片)、前庭抑制剂(地芬尼多片)等,可能含有患者过敏成分。若既往对相关药物或辅料存在过敏史,需在就诊时主动告知医生,必要时进行药物替换。
2、肝肾功能不全禁忌
部分经肝肾代谢的药物如倍他司汀片、氟桂利嗪胶囊等,肝肾功能异常者需调整剂量或禁用。例如严重肾功能减退患者使用甲磺酸倍他司汀时,药物半衰期延长可能导致蓄积中毒。
3、特殊疾病禁忌
东莨菪碱等抗胆碱药物可能诱发青光眼患者眼压升高、前列腺肥大患者排尿困难;地西泮等镇静类药物会加重呼吸系统疾病患者的呼吸抑制风险,此类患者需谨慎选择用药方案。
4、药物相互作用禁忌
眩晕治疗药物与中枢抑制剂(如阿普唑仑)、三环类抗抑郁药(如阿米替林)联用可能增强中枢抑制作用。服药期间需避免饮酒,酒精会加剧前庭抑制剂引起的嗜睡、共济失调等不良反应。
5、自我用药风险
部分患者擅自加大甲磺酸倍他司汀剂量试图增强疗效,反而可能导致恶心、心悸等不良反应加重。妊娠期妇女使用氟桂利嗪可能影响胎儿发育,需在医生指导下权衡利弊。
眩晕症患者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是否出现皮疹、呼吸困难等过敏反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指标。若出现步态不稳、意识模糊等神经系统症状,或用药3天后眩晕无缓解,应立即停药并就医。注意避免突然改变体位诱发眩晕发作,用药期间不宜从事高空作业或驾驶等需高度集中注意力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