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障范畴通常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等。不同保险公司的具体条款可能存在差异,建议以合同约定为准。
1、恶性肿瘤
恶性肿瘤属于重大疾病保障的核心病种,一般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但部分早期恶性肿瘤(如原位癌)可能不在保障范围内,需根据具体条款判断。
2、急性心肌梗死
该病需符合典型的胸痛症状、心电图动态演变及心肌酶异常升高等临床诊断标准。若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部分心肌缺血性坏死,且满足特定检查指标,通常可申请理赔。
3、脑中风后遗症
要求因脑血管突发病变引起神经系统功能障碍,且在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等永久性功能障碍。
其他常见保障病种还包括冠状动脉搭桥术(需实际实施开胸手术)、终末期肾病(需规律透析或肾脏移植)、多个肢体缺失(两个及以上肢体自腕或踝关节近端完全离断)以及急性重症肝炎或亚急性重症肝炎等。
投保时应仔细核对保险合同中的疾病定义及理赔标准,部分保险公司会将某些疾病列为中症或轻症进行分级赔付。若存在既往病史或健康异常,建议提前向保险经纪人说明并进行健康告知,避免后续理赔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