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姨妈期间吃榴莲有哪些禁忌需要注意

黄琳玲 妇科 副主任医师

江西省妇幼保健院 三甲

榴莲作为热性水果,在姨妈期间食用时一般需要注意控制摄入量、避免与温热性食物同食、特殊体质需慎用等禁忌。具体禁忌需结合个人体质和健康状况调整。

1、不宜过量食用

榴莲热量较高,每100克约含150千卡,过量食用可能增加消化负担,导致腹胀或便秘。月经期间肠胃功能较弱,建议单日食用不超过2-3瓣果肉,避免加重经期不适。

2、避免与温热性食物同食

榴莲性热,若与羊肉、荔枝、桂圆等温热食材同时摄入,可能加剧体内燥热,引发口干舌燥、咽喉肿痛等症状。建议间隔2小时以上食用,并与山竹等凉性水果搭配平衡。

3、特定人群慎用

糖尿病患者需警惕榴莲含糖量高达27g/100g的特性,食用后需加强血糖监测。体质偏热、易发口腔溃疡或正处于妇科炎症发作期的女性,可能因榴莲的温热属性加重不适症状。

月经期间饮食需保持均衡,建议每日水果摄入总量控制在200-350克。食用榴莲后若出现皮肤瘙痒、腹泻等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食用并就医。合并子宫肌瘤、子宫内膜异位症等疾病的患者,建议咨询中医师调整饮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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