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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血量多少会导致死亡?

王国文 急诊科 副主任医师

江西省人民医院 三甲

失血量与死亡的关系受个体差异、失血速度等因素影响,通常成年人失血量超过总血量的30%-40%可能危及生命。一般情况下,失血速度越快、个体代偿能力越差,危险性越高。

1、失血量达20%

当失血量接近总血量的20%(约1000毫升),可能出现头晕、心跳加快、血压下降等休克早期症状。此时若及时止血并补液,多数患者可通过代偿机制维持生命体征稳定。

2、失血量达30%

失血超过1500毫升时,会出现意识模糊、皮肤湿冷、尿量减少等失代偿性休克表现。此时器官灌注不足可能导致急性肾损伤、心肌缺血等并发症,需紧急输血抢救。

3、失血量超40%

当失血超过2000毫升,患者常出现昏迷、无尿、血压测不出等终末期休克症状。由于重要器官严重缺血缺氧,可能引发多器官功能衰竭,即使立即救治存活率也显著降低。

需要注意的是,儿童或老年人对失血的耐受性更差,慢性贫血患者可能在较低失血量时出现危象。任何急性出血都需立即压迫止血并送医,搬运时保持患者平卧,避免随意搬动加重休克。医疗机构会根据出血原因采取手术止血、输血、液体复苏等综合救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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