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辐射损伤的救治通常需要根据暴露情况使用特定药物减少放射性物质吸收或促进排泄,并配合对症治疗。常用药物包括碘化钾、普鲁士蓝、促排药物、细胞因子类药物及对症治疗药物,需严格遵医嘱使用。
1、碘化钾
主要用于阻断放射性碘对甲状腺的损伤。核事故释放的放射性碘-131易蓄积在甲状腺,成人预防性服用130mg碘化钾片可使甲状腺饱和,减少90%以上的放射性碘吸收。需在暴露后4小时内服用,孕妇及甲状腺疾病患者需调整剂量。
2、普鲁士蓝
适用于铯-137或铊-201等放射性金属内污染。该药物通过离子交换作用与金属结合形成稳定化合物,阻止肠道再吸收。通常以500mg胶囊口服,每日3次连续2周,可使铯的生物半衰期从110天缩短至30天。
3、促排药物
如二乙烯三胺五乙酸(DTPA)用于钚、镅等超铀核素促排,钙/锌盐DTPA静脉给药可与金属离子螯合经肾排出。需在暴露后24小时内使用,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细胞因子类药物
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用于急性放射病引发的骨髓抑制。皮下注射5μG/kG/d可促进中性粒细胞恢复,通常连续使用2-3周,需监测白细胞计数。
接触核辐射后应立即撤离污染区,及时进行体表去污。所有抗辐射药物均存在副作用风险,如碘化钾可能引发过敏反应,普鲁士蓝可能导致便秘,须在专业医疗机构指导下规范使用。放射性损伤常需联合血液净化、骨髓移植等综合治疗,切勿自行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