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流产的较佳时机通常为停经49天以内,需经B超确认孕囊位置及大小。此时孕囊直径较小且未超出子宫承受范围,可提高成功率并降低风险。
1、孕周适宜
药物流产适用于怀孕7周内的宫内妊娠。此时胚胎发育尚未完全,孕囊直径多小于2.5厘米,子宫蜕膜与胚胎组织结合较松散,更利于药物促使子宫收缩排出妊娠物。超过7周后胎盘形成较完整,容易导致流产不全。
2、孕囊定位明确
需通过阴道B超确认孕囊位于宫腔内,排除宫外孕可能。同时要测量孕囊直径,确保符合药物流产的适应证。若孕囊过大会增加大出血风险,过小可能存在胚胎停育需进一步诊断。
3、身体状况评估
孕妇需完善血常规、凝血功能、肝肾功能等检查,排除药物禁忌证。患有哮喘、青光眼、心血管疾病或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者不宜药流。近期有生殖系统感染者需先控制感染。
实施药物流产前必须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系统检查,严格遵循医嘱按时服药并留院观察。流产后需复查B超确认宫腔清洁度,出现持续腹痛或出血量超过月经两倍应及时返院。药物流产后应休息1-2周,避免重体力劳动,注意会阴部卫生,6周内禁止性生活和盆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