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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障碍需要做哪些检查?

王安安 眼科 副主任医师

南昌大学附属眼科医院 三甲

视力障碍通常需要进行视力检查、验光、裂隙灯检查、眼底检查、视野检查等项目明确具体原因。若出现视物模糊、视力下降等情况,建议及时到眼科就诊,医生会根据症状表现选择相应的检查方式。

1、视力检查

视力检查是评估视力障碍的基础项目,通过标准对数视力表或电子视力检测仪测量裸眼视力和矫正视力,判断视力下降程度。检查时需单眼遮盖,按指示辨认视标,结果以小数记录法或五分记录法呈现,初步筛查近视、远视等问题。

2、验光

验光可检测屈光不正的类型及度数,包括电脑验光、综合验光仪检测等。检查时会使用不同镜片调整光线折射状态,判断是否存在近视、远视、散光或老视。儿童建议进行散瞳验光,通过药物麻痹睫状肌排除调节性误差,获得准确屈光度数。

3、裂隙灯检查

使用裂隙灯显微镜观察角膜、结膜、前房、虹膜、晶状体等眼前节结构。通过调整光源宽度和角度,可发现角膜炎、白内障、虹膜粘连等病变。配合荧光素染色能清晰显示角膜损伤或溃疡范围,为干眼症、外伤等疾病提供诊断依据。

4、眼底检查

通过直接检眼镜、间接检眼镜或光学相干断层扫描(OCT)观察视网膜、视神经、黄斑区。可诊断青光眼视杯扩大、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出血、视网膜脱离等情况。检查前需散瞳以获得更大视野,注意散瞳后4-6小时会出现畏光、视近模糊等暂时性反应。

5、视野检查

采用动态视野计或静态视野计评估视野缺损范围,对青光眼、视神经病变、脑部占位等疾病有重要诊断价值。检查时需紧盯中心注视点,当周边出现光点时及时按键反馈,自动视野计可绘制灰度图显示暗点位置及深度,帮助判断视路损伤部位。

日常应注意避免长时间用眼,保持阅读距离30厘米以上。若检查发现病理性改变,需遵医嘱进行眼压测量、房角镜、视觉电生理等进一步检查。确诊青光眼需定期复查视野,糖尿病患者建议每年散瞳查眼底,早发现早干预可有效保护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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