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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症有哪些诊断标准?

黄鹏 精神科 主任医师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 三甲

抑郁症的诊断标准通常包括核心症状、附加症状、持续时间、严重程度及排除其他疾病等因素。临床诊断需结合患者表现、病史及专业评估综合判断。

1、核心症状

抑郁症的核心症状主要为持续情绪低落和兴趣减退。患者可能在大部分时间感到悲伤、空虚或绝望,对以往热衷的活动丧失兴趣,这种状态需持续至少两周以上,且无法通过休息或娱乐缓解。

2、附加症状

包括睡眠障碍(失眠或嗜睡)、食欲改变(体重下降或暴食)、精力减退(持续疲乏)、自我评价过低(过度自责或负罪感)、注意力下降(决策困难或记忆力减退)以及反复出现死亡念头。临床诊断需至少存在其中四项相关症状。

3、持续时间

症状需持续存在至少14天,且每日大部分时间均会出现。部分患者可能存在症状波动,但整体病程呈现持续性特征,短暂的情绪好转不超过两天。

4、功能损害

症状已导致明显的社会功能受损,如工作能力下降、学业中断、人际关系恶化等。这种损害需排除物质滥用、躯体疾病等外部因素导致的情况。

5、鉴别诊断

需排除甲状腺功能异常、脑部器质性疾病、双向情感障碍等疾病。医生会通过血液检测、影像学检查和精神量表评估进行鉴别,确保症状非其他疾病继发表现。

出现相关症状建议尽早就诊精神心理科,通过汉密尔顿抑郁量表、PHQ-9等专业评估工具进行系统筛查。诊断过程中需由精神科医生结合问诊、观察和检查结果综合判断,避免自行对照诊断标准进行主观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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