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配伍禁忌主要包括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以及其他配伍禁忌等,需在医师指导下合理用药,避免自行配伍引发不良反应。
1、十八反
十八反是中医经典的配伍禁忌,指某些中药合用可能产生毒性或副作用。例如甘草反甘遂、乌头反贝母、藜芦反人参等,这些药物组合传统认为会增强毒性或降低疗效,临床应避免同时使用。现代药理研究也发现部分反药组合可能影响药物代谢,导致肝肾损伤等风险。
2、十九畏
十九畏指不同药物相互制约或抵消疗效的情况。如硫黄畏朴硝(芒硝)、水银畏砒霜、巴豆畏牵牛等。这类药物配伍后可能减弱原有治疗作用,或产生新的不良反应。例如硫黄与朴硝同用易引发胃肠刺激,临床需严格区分内外用及给药途径。
3、妊娠禁忌
孕妇需禁用或慎用部分中药。禁用药多为毒性较强或药性峻烈者,如巴豆、斑蝥、麝香等,可能引起子宫收缩或胎儿畸形。慎用药包括活血化瘀类(如红花、桃仁)、攻下类(如大黄)等,需根据孕周及体质调整使用,防止流产风险。
此外,中医还强调药性相冲(如温燥药与滋阴药配伍失当)、特殊人群禁忌(如儿童禁用朱砂)等原则。建议用药前咨询中医师,严格遵循经典理论和个体辨证,确保用药安全有效。若服药后出现恶心、皮疹等异常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