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视可能是先天性因素、屈光不正、眼外肌发育异常等原因引起的,建议及时就医明确病因。部分患者还可能伴随复视、视力下降等症状。
1、先天性因素
部分斜视与遗传或胎儿期发育异常有关,例如先天性眼外肌麻痹或神经支配异常,导致双眼无法协调运动。这类斜视通常在婴幼儿期即可被发现,可通过遮盖疗法、佩戴矫正眼镜或手术调整眼外肌张力进行干预。
2、屈光不正
高度远视可能因过度调节引发调节性内斜视,近视则可能因视物模糊导致外斜视。患者常伴随眯眼、歪头代偿等症状,需通过散瞳验光明确度数后,佩戴合适度数的框架眼镜或角膜接触镜矫正。
3、眼外肌发育异常
眼外肌附着点异常、肌力不平衡或支配神经异常均可导致斜视。例如上斜肌功能亢进可能引发垂直斜视,需通过同视机检查评估眼位,严重者需行眼肌后徙术或截除术改善眼位。
若发现双眼视轴明显偏斜、代偿头位或视功能异常,应及时到眼科进行眼位、眼球运动、屈光状态等检查。确诊后根据病因选择光学矫正、视觉训练或手术治疗,避免弱视等并发症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