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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病人病情如何分级?

王国文 急诊科 副主任医师

江西省人民医院 三甲

急诊病人病情一般根据严重程度和紧急需求分为四级,包括濒危、危重、急症和非急症,具体分级标准如下:

1、一级濒危病人

患者存在心跳呼吸骤停、严重创伤大出血、休克、昏迷等威胁生命的危急情况,需立即进入抢救室进行心肺复苏、气管插管等紧急处理。此类患者病情可能在数分钟内恶化,抢救时间窗极短。

2、二级危重病人

患者有急性心肌梗死、脑卒中、严重呼吸困难、持续高热伴意识障碍等高风险症状,需在10分钟内优先接诊。这类患者生命体征不稳定,可能出现快速病情进展,需快速完成心电图、血气分析等检查并启动针对性治疗。

3、三级急症患者

包括闭合性骨折、轻度哮喘、肾绞痛等有明确诊疗需求的急症,但生命体征相对平稳,可安排在30分钟至1小时内处置。医护人员需持续监测其血压、心率等指标,防止病情突然加重。

4、四级非急症患者

常见于感冒发热、慢性病配药、轻微擦伤等普通情况,此类患者可安排在1-2小时内就诊。分诊时需注意甄别潜在危重症状,避免漏诊。

急诊分级会根据患者实时病情动态调整,如候诊期间出现胸痛加剧、意识改变等情况需立即升级处理。建议患者准确描述症状,配合分诊评估,危重患者家属应及时告知医护人员病情变化。合理利用急诊资源有助于提升抢救效率,非急症患者可优先选择门诊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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