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初期应避免使用可能致畸或影响胎儿发育的药物,常见不宜服用的主要包括抗肿瘤药、四环素类抗生素、激素类药物、抗凝血药以及镇静催眠药等。孕妇用药需严格遵循医嘱,不可自行服药。
1、抗肿瘤药
甲氨蝶呤、环磷酰胺等药物可通过胎盘干扰胎儿细胞分裂,可能导致流产或器官发育畸形。这类药物在妊娠前三个月对胚胎影响最为敏感,需在孕前咨询医生调整治疗方案。
2、四环素类抗生素
多西环素、米诺环素等药物会沉积在胎儿骨骼和牙齿中,影响骨骼生长并导致牙釉质发育不全。孕妇出现感染时可遵医嘱改用青霉素类或头孢类等相对安全的抗生素。
3、激素类药物
己烯雌酚、甲羟孕酮等性激素可能干扰胚胎正常分化,增加生殖系统畸形风险。异维A酸等维A酸类药物治疗痤疮时,需在孕前3个月停用。
4、抗凝血药
华法林在妊娠早期使用可能引发胎儿鼻骨发育异常或中枢神经系统缺陷,需替换为肝素等不通过胎盘的抗凝剂。这类药物常用于心脏瓣膜病患者,需在孕前调整用药方案。
5、镇静催眠药
地西泮、艾司唑仑等苯二氮䓬类药物可能增加唇腭裂发生率,长期使用还会导致胎儿依赖综合征。妊娠期失眠或焦虑建议通过调整作息、心理疏导等非药物方式干预。
孕妇若在未知怀孕情况下误服药物,应及时携带药品说明书就诊评估风险。整个孕期需定期进行超声检查、血清学筛查等产前检测,密切监测胎儿发育情况。出现疾病需治疗时,应主动告知医生妊娠状态,优先选择临床使用数据充分的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