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输液量计算通常需结合生理需要量、累计损失量及继续损失量三个因素,并根据患儿实际情况遵医嘱调整。
1、生理需要量
根据体重计算,通常每日需水量为每公斤体重60~80毫升。例如10公斤患儿每日生理需要量约为600~800毫升,具体需结合年龄、活动量等因素调整。
2、累计损失量
根据脱水程度补充,轻度脱水补液量约为每公斤体重30~50毫升,中度脱水50~100毫升,重度脱水100~120毫升。如患儿呕吐腹泻导致中度脱水,10公斤体重需补充500~1000毫升液体。
3、继续损失量
根据实时体液丢失情况补充,如持续腹泻每小时丢失30毫升,则需每小时追加相应量。可遵医嘱使用口服补液盐Ⅲ、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或乳酸钠林格注射液等补充电解质。
具体输液方案需医生综合评估患儿脱水程度、电解质水平及心肺功能后制定,家长切勿自行计算。治疗期间应密切观察患儿精神状态、尿量等变化,及时向医务人员反馈异常情况。